一、制定背景
我市目前的大學生政策是2018年11月15日出臺的《關于促進大學生來海寧創業創新的若干意見》(海政辦發〔2018〕183號),而面對日趨白熱化的人才區域競爭、企業和大學生的實際需求及周邊縣市人才政策的升級優化,原有的大學生政策已不能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對于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的要求,亟需作出相應調整。2020年6月5日,我市出臺了《關于建設長三角人才生態最優市的若干意見》(海委發〔2020〕18號)。本次人才新政2.0將最終形成總體框架是1+X的政策體系,大學生政策的調整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也是最大的亮點。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營造良好的大學生人才生態,加大力度引進大學生來海寧創業創新,修訂起草了本意見。
二、主要內容
本意見主要內容共10條,主要圍繞大學生個人、企業等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機構等引才載體及就業創業軟環境四個方面。
(一)新增內容。1.新增大學生晉升(培訓)補貼,鼓勵大學生參加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技術水平和職業技能提升,提高職業能力;2.新增企業引才獎勵,激勵企業引進大學生;3.新增碩博人才體檢內容。
(二)調整內容。1.結合周邊縣市政策,大學生租房補貼調整為大學生生活補貼;2.調整企業定向培養補貼標準,由原培訓費用的60%,最高不超過6000元/人調整至5000元/人;3.根據戶籍新政調整大學生落戶政策。
三、實施日期
本意見自2020年9月6日起施行,相關政策起算自2020年1月1日起。
注:以上信息來自浙江海寧市發布的公開信息。
原文鏈接: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0/8/7/art_1229181514_1182807.html